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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法學綜合》考試大綱

 

2022年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法學綜合》考試大綱

 

2022年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法學綜合》考試大綱

第 一 部分   考試說明

一、 考試范圍

國際法學部分包括:國際法基本理論,國際法主體,國家領土,海洋法,空間法,國際法中的個人,外交和領事關系法,條約法,國家責任制度,國際爭端解決方法。憲法學部分僅考憲法的基本理論、國家形式、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方面的內(nèi)容。行政法學部分僅考參考書中的行政法部分,不考行政訴訟法部分,面試考行政訴訟法部分。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二)答題時間:120分鐘 

(三)滿分: 150

題型及分值

國際法學75分,憲法學35分,行政法學40分

四、參考書目

     1.國際法學:《國際公法學》,《國際公法學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2. 焦洪昌主編:《憲法學》(第六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

3. 姜明安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七版),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第二部分   考試內(nèi)容

一、 國際法學

1.國際法淵源;國際法與國內(nèi)法的關系;結合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掌握國際條約、習慣在中國的適用;理解并掌握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2.國家的概念;國家基本權利;國際法中的承認和繼承制度;掌握國家及其財產(chǎn)管轄豁免制度。

3. 掌握國家領土取得與變更的方式;掌握領土主權限制的方式。

4. 掌握1982年《海洋法公約》中關于內(nèi)水、領海、毗連區(qū)、專屬經(jīng)濟區(qū)、大陸架、公海、國際海底區(qū)域等內(nèi)容的規(guī)定。

5. 南極、北極法律制度的基本內(nèi)容。

6. 空間法:掌握《芝加哥公約》的基本內(nèi)容;掌握外層空間的法律地位、外層空間活動的主要制度。

7. 國際法上的個人:掌握我國《國籍法》的主要內(nèi)容;重點掌握引渡的概念和適用條件;掌握我國《引渡法》的相關規(guī)定。

8. 外交和領事關系法:掌握外交特權與豁免的、領事特權與豁免的基本內(nèi)容。

9. 條約法:掌握條約的定義、條約的保留、條約的效力、條約的解釋;我國有關對外締結條約的程序的規(guī)定。

10. 國家責任:掌握國家責任的構成要件、免責條款、國家責任的承擔方式。

11. 國際爭端解決方式:了解國際爭端解決的政治方法,掌握國際爭端解決的法律方法。

二、憲法學

僅考憲法的基本理論、國家形式、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方面的內(nèi)容。

三、行政法學

僅考參考書中的行政法部分,不考行政訴訟法部分,面試考行政訴訟法部分。

 

第三部分   題型示例

一、簡答題:

根據(j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相關規(guī)定,簡述條約的解釋規(guī)則。

答案要點(答題時應當按照要點形成短文):

    1)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并參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義,善意解釋。(4分)

2)可參考其他補充資料。(3分)

3)以兩種以上文字認證之條約,每種文字之約文應同一標準,除非條約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國另有約定。(3分)

 

二、論述題:

結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jiān)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 論述從行政法哪些法律制度來完善這種“制度籠子”的機制。

答案要點(答題時應當按照要點形成論文):

控制公權力是公法的基本目的和功能。我國行政法主要包括三大類規(guī)范與制度。

1)行政組織法的規(guī)范和制度。(10分)

2)行政行為法的規(guī)范和制度。(10分)

3)行政法制監(jiān)督、行政救濟法的規(guī)范和制度。(10分)

 

或、案例分析題:

   2009年,北京大學五位教授認為國務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違反憲法、立法法和物權法,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這一條例進行違憲審查。試結合此案例分析我國的憲法審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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